农村老年独生子女家庭将领“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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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6:57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从省计生委获悉,今后凡是父母已经进入60岁年龄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夫妻俩每人每月可领到国家发放的50元补贴。据悉,该项政策目前正在徐州市和如东县进行试点,明年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据省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徐州市和如东县都是我国较早开展计划生育地区,当地百姓为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目前两地最早积极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已陆续进入老年阶段,给他们发放“工资”是国家对他们当年积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奖励。 (仲崇山)(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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