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调整柴油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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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7:0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5月18日起,我省调整柴油价格,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南京市0号柴油零售中准价每吨由3265元提高到3545元,每吨提价280元,每升由2.78元提高到3.01元。省内其他市场的柴油零售中准价按南京市场的提价额相应调整,即二价区(苏州、无锡、常州、镇江)0号柴油零售中准价每吨由3295元提高到3575元,每升由2.80元
其他标号品种的柴油价格由石油、石化两大集团公司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各价区的具体零售价格由石油、石化两大集团公司在上下浮动8%的幅度内制定,报省物价局备案。批零差率水平和作价办法不变。 据了解,由于此次油价调整恰逢夏收在即,大规模机收作业加大了对柴油的需求量,国家发改委重点强调了针对农业生产用油的保证和监管,要求石化、石油系统确保农用柴油的供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执行,不得利用加收清洁剂等手段变相提价。各地加油站在销售高清洁柴油时,应按国家规定明码标价,同时将柴油价格与清洁剂价格分别标识,结算时单独开票,不得将清洁剂价格混入柴油价格中。省物价局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通知要求,密切注意市场动态,加强市场监测,强化价格检查,妥善处理连锁反应,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 (苏佳中 黄红芳 杨涌)(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