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劣奶受害者获赔3.8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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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7:47 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郑州5月19日电 记者19日从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获悉,河南省第一位劣质奶粉受害者日前拿到了3.8万元的赔偿金。 去年11月,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于庄村村民于某和杨某夫妇喜得一男婴。孩子满月后,由于母乳不足,于某从邻村一副食店买回“内蒙古临河市健尔乳品厂”生产的10袋奶粉。今年4月,食用此奶粉5个月的小孩体重不到5公斤,全身浮肿,并出现肺炎和营养不良
又讯 记者采访了解到,河南省5家企业和个人因为生产销售劣质奶粉被查处,这5起案件已被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并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这5家企业和个人分别是生产劣质奶粉的荥阳龙阳乳业有限公司、孟州市八仙乳业有限公司和孟州市飞雀乳制品厂以及销售劣质奶粉的郑州市草原乳品有限公司和郑州市王某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