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强扣员工信誉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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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8:08 重庆商报 | |||||||||
热线投诉富侨保健城南坪工贸店和海棠晓月店的员工15日向记者反映,老板不给他们签劳动合同,每月还从工资中扣取100元作为“信誉金”,直到扣满1000元为止。老板称,职工要在该店工作两年才能退还。 本报热线68595555(记者邓方华杨龙)调查报道富侨保健城海棠晓月店的洗脚师吴华(化名)说,他在这里工作5个月了,到现在已经被扣掉500元“信誉金”。吴华说,以前在
在富侨南坪工贸店工作的小李(化名)同样也有这样的遭遇。小李说:“洗脚工本来就是个流动性较大的工作,哪里待遇好,哪里工作环境好就往哪里走,干满两年才能退‘信誉金’,这不是让我们固定在这里了?” 海棠晓月店大堂经理杨先生否认有扣“信誉金”的事实。15日晚8点左右,记者在南坪工贸店采访了该店老板郭家华。郭称,富侨保健城南坪工贸店和海棠晓月店都是他开的,每个月扣员工工资100元确有其事。他直言不讳地说:“人在社会上行走,就是要讲信誉,我收这钱就是要员工们讲信誉,不能今天在这里干,明天去那里干。再说这钱两年后始终还是他们的,我又不会把钱吞了。”记者问为啥不给员工签合同?郭称,“我从来不和他们签合同,只要人有了信誉,口头承诺就行了;如果没有信誉,签了合同也没用。” 调查·说法南岸区劳动局劳动监察科一李姓工作人员称,该店未按规定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属严重违法。克扣职工工资作为“信誉金”,并规定职工干满两年才能退还,此举让职工失去了自由选择工作的权利,属严重违法。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今日上午前往该店查处。(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