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粮食集团原副总经理齐魁范贪污贿赂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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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8:11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长春 5月 19日电19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长春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55岁的齐魁范涉案千万元的贪污、受贿、单位行贿案进行公开宣判,齐魁范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齐魁范当庭不打算上诉。 检察机关指控,齐魁范在担任长春市粮油食品供应总公司总经理兼长春市第十粮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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