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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亚太自贸区法律框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8:54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徐琪忠实习生孟知行)为探讨建立亚太地区自由贸易区的法律框架,推进亚太自由贸易区一体化进程,由亚太法协与中国法学会主办、上海市法学会承办的“亚太法协自由贸易区法律问题研讨会”昨天起在上海举行,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亚太法协主席桑希、上海市市长韩正出席开幕式,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主持开幕式。

  来自亚太及世界 15个国家和地区的 150多名代表及部分亚洲国家的领事官员出席了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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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会。

  韩杼滨对与会代表表示欢迎。他说,建立和发展自由贸易区,实现公平、公正合作,达到“双赢”、“共赢”的目的,需要法律方面提供强有力支持。围绕自由贸易区法律问题,深入开展研究和交流,对了解亚太地区各国贸易政策和法律规定、探讨建立亚太地区自由贸易区的法律框架、签定自由贸易区协定及争议解决,对消除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法律障碍,借鉴各自由贸易区发展的经验大有裨益。

  韩正在致辞中说,从国际上看,自由贸易区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是我国设立的第一家保税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拉动上海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特别是作为全国第一家试点的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目前已正式投入运行。这将促进外高桥保税区与港区的联动发展,推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

  要实现这一目标,除了需要具有先进的基础设施和科学管理,还必须具备健全的法制保障。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市,运用法律来规范和引导市场经济的运行,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条件,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这次研讨会围绕“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导向”这一主题展开,讨论成果将对亚太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构想及法律框架的形成,为亚太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共同繁荣作出新贡献。

  会议共收到专题论文30多篇,澳大利亚、日本、斯里兰卡、印度、泰国等国代表还提交了国家报告,阐述和分析本国与其他国家间的自由贸易协议。

  亚太法协全称为“亚洲与太平洋法律协会”,成立于 1966年,中国法学会于 1986年正式加入亚太法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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