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污染程度收费获原则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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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8:55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于昨天下午组织召开了“上海市排水费调整听证会”,聘请21名代表参加,对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提出的排水费调整方案进行公开听证。 此次提交听证会申请方案为:方案一:居民与非居民用户的收费标准适当拉开差距。
排水收费标准由现行统一的0.70元/立方米分别调整为:居民1.00元/立方米;非居民1.20元/立方米。 方案二:按排放污(废)水性质分类计价,适当拉开差距。 为体现“按污染程度收费”的原则,并为逐步建立“按质计价”的收费机制创造条件,拟对非居民排水户按其排放污(废)水性质采取分类计价,适当拉开收费差距。排水收费标准由现行统一的0.70元/立方米分别调整为两类四档:一类为居民1.00元/立方米;二类为非居民,其中:机关事业单位1.10元/立方米、一般排水户1.20元/立方米、重点排水户1.40元/立方米。 多数与会代表原则同意第二方案。代表们希望政府继续加大对环境治理的财政投入力度,要求排水企业继续提高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效率;对排水费调整的同时,应重视对低收入家庭的关心,并加大对节约用水、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听证会后,市发改委将在吸取代表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对方案作进一步完善,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