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公交车面临双重处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8:58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钟楠 蔡晓智 通讯员 王庆赵耀)从今日起,江汉区公交车在路面发生不按站停靠、随意停车、随意超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将受到交管部门处罚,还要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内部处分,这是昨日江汉交通大队与辖区公交单位共同制订的新举措。 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今起我市将对公交车辆行车、停车秩序进行专项交通整治行动,重点对公交车不按站停靠、随意停车、随意超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严管重惩。
江汉交通大队结合辖区特点,组织民警深入公交单位积极动员、广泛宣传,及时争取相关公交单位的支持配合,率先在全市内推出公交车交通违法“双处”制度。由公交单位专门派出安全管理干部早晚高峰与交警一道在江汉区12个繁华重点公交站点联合执法,对违法车辆进行摄像取证,除交管部门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法处罚外,公交单位还会根据其违法记录对该车驾驶员实行月底扣除浮动奖金的内部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