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成本”(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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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9:18 沈阳今报 | |||||||||||
白丁/文徐简/图 哈哈哈……如果说是报应好像太唯心了,但也只有这种方法能戏剧性地演绎犯罪的“危害”,看这厮以后还敢犯罪———也许没有以后。这是很简单的一条社会新闻,也许会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也许若干年后有人想起来只不过是用来“吓唬”孩子别犯罪的故事,但不论怎样,都是教人向善的。 这里也有一个问题,就是在既不是春运也不是黄金周的时节里,他们为啥还要从票贩子手里买票?买火车票也用不着登记身份证。原因只有一个,就是违法者不相信遵守法纪能办成事儿,这也是许多人的违法因由。我们要减少违法行为,首要一条就是让人敬畏法律,只有这样,人们才不会轻易违法。买假票、送红包、托人说情等只是一个个小的细节,不防微杜渐,迟早会被这些“习惯”害了,就像这两个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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