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出“重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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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9:2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省委组织部等10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单位把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本报讯(记者王四新通讯员彭维俊马列军)“进一步把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进一步加强对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这是湖北省
据悉,这份由湖北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经济委员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联、省总工会联合发出的《通知》明确指出,把进城务工人员组织起来,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调动和保护好他们生产劳动的积极性、创造性,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动员职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需要;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需要;是保持工人阶级队伍团结统一,保证党对中国工人运动领导权的需要;是协调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需要。 同时,该《通知》还强调了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的迫切性,要求各地继续坚持和完善近年来已经形成的“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注意根据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特点,建立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和维护权益的同步机制,做到在企业注册成立的同时,依法同步建立工会组织,同步发展工会会员,同步建立相应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机制,并明确“从2004年开始,今后五年全省每年要新增工会会员30万人”。 《通知》还要求各地的相应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防止恶意拖欠和克扣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强化安全生产和防治职业危害,依法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工资收益权、社会保障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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