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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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10:09 大众网 | |||||||||
从济南市政府获悉,济南市民政局等10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扶持我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优惠政策的意见》,从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个体经营、税收、贷款、户籍等方面,对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享受的优惠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 哪些退役士兵可享优惠政策从
2004年起,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将领取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按规定,由济南市接收且符合安置条件,并与当地民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领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士官和义务兵,可以享受济南市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可领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金标准由基本标准和奖励标 准两部分组成。基本标准是参照本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以下简称平均工资)确定。城镇退役义务兵服役期满的为平均工资的1.5倍,服役期未满的标准减半;城镇复员士官服役满一期的为平均工资的1.6倍,满二期的为1.7倍,不满本期服役年限的按上一期标准执行;转业士官服役不满三期的为平均工资的2.2倍,满三期以上的为2.5倍。 奖励标准是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一等功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的,分别增发基本标准的30%、20%、10%,多次获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其所获最高荣誉称号或者所立功最高一项等级标准计发。退役士兵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和本人退伍证、身份证到当地民政部门领取。 报考成人高校和普通高校将加分《意见》规定,自谋职业的城 镇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 个体经营免除五大类行政性费用除国家限制的行业 (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证3年内免交下列费用: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签证费;省、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其它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 从事个体经营三年免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 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荒山、荒地、荒滩、荒水开发的,从有收入的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户籍政策放得更宽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县 级以下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准予其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和相应证明办理落户,其配偶和子女随调(迁)的,允许其落户,配偶和子女是农业户口的,允许办理“农转非”手续并随其落户,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编辑:杨姝(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