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警方先施救后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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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10:09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合肥电近日,合肥市稻香村派出所对一名被成功救下的跳楼轻生者做出治安警告的治安处罚决定。这一“先施救后处罚”的做法,也给一些试图通过极端方式达到个人目的的轻生者敲响了警钟。 16日晚10时左右,合肥金屯立交桥附近的一幢居民楼楼顶,一名醉酒女青年红雨情绪失控称要跳楼,稻香村派出所民警快速驱车赶赴现场。后经了解,红雨因一名要好女同事小
事后,派出所经过研究,决定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名对红雨处以治安警告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