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论金融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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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10:1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汤一原耿彩琴)在昨天举行的2004北京国际金融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分别就我国金融改革中的核心问题,阐述了政府的监管原则和发展思路。 周小川认为,商业银行的改革具有特殊性,第一是它的产品比较复杂,关系到公众利益,因此,在行动方面比较慎重,在法律和政策方面也会比较慎重。第二是改革有个先后次
刘明康透露,银监会最近制定并且颁布了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具体标准包括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对高级管理层授权经营的目标和问责制度;精心挑选,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改变单一的股权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准;制定清晰、明确的银行发展战略;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制等。 资本市场的发展同样也是热点,尚福林表示,证监会将积极扩展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补充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入市渠道,规范发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使机构投资者逐步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现阶段,证监会将根据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积极促进扩大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李克穆介绍,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今年年底前,我国将取消外资保险公司经营地域的限制,允许合资寿险公司向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服务。他说,保险公司经营的产品实际上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承诺。保险业的特点要求保险业必须肩负更多的社会责任。因此,在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中应充分体现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