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杜绝“形象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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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10:16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 黄亮斌) 本报讯针对十分严重的“形象工程”占用土地和房地产市场无序发展等现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日前在国务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采取加强城市规划调控、严格执行城市建设标准、加强监管处罚力度以及建立合理的城市评价体系等办法,保证城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城镇化水平在今年得到较大提高,目前城镇化率已经达到近40%,与此相适应的城市建设法规体系也相继建立,但在城镇化快速发展和经济体制转轨的形势下,一些地方搞了大量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全国660个城市和两万个建制镇中,1/5的地方存在严重的“形象工程”现象,甚至出现仅5万人的小镇却建设一个可容纳6万人的超大广场,造成大量财力和土地资源浪费的现象。另一方面,城市急需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全国50%的城镇区域排水问题没有得到解决,60%的污水没有得到任何治理。 为此,国家和建设部将采取多种办法控制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用“园林城市”、“生态城市”和“人居环境城市的建设标准考核干部政绩,避免城市建设的盲目发展。同时,加强对土地供应总量、城市空间布局、城市建设时间以及城市建设程序等的控制,实现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和对土地的合理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