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公安局撤销对白彩珍拘留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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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10:32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西安5月19日电陕西省吴旗县农民白彩珍因骂了公安局长一句被拘7天的消息传出后,引起上级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近日,延安市公安局在调查后决定,撤销吴旗县公安局作出的对白彩珍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今年2月23日,吴旗县新寨乡堡城村农民白彩珍家被盗。接到报案后当地派出所没有及时出警,白彩珍多次找到县公安局局长张鸿翔及县里相关领导要求解决此事。4月26日,当
延安市公安局对此事进行调查后认为,白彩珍公开侮辱他人情节轻微,原行政处罚决定不适当,故依据《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第十三条,撤销吴旗县公安局作出的对白彩珍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按国家相关法律将给予白彩珍行政赔偿,同时吴旗县公安局局长张鸿翔被要求向白彩珍赔礼道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