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粮食流通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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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10:36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草案)》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草案)》。 会议认为,随着整个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实行,进一步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按照党的十六届
会议研究了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指出,逐步降低农业税率,五年内取消农业税,是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对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试点,积极推进配套改革,搞好分类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保证改革健康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