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规范住房置业担保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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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11:06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侯锦阳 通讯员 方市兴)昨天,市房产局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置业公司业务的通知》,要求自2004年6月1日起,未经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不得从事住房置业担保业务,各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中心也不得与之开展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业务。而记者在昨天召开的相关会议上获悉,南京符合条件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目前只有1家。
国家规定,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设立,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具备固定的服务场所,有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实有资本,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等。 目前,我市有100多家担保公司和相关的中介代理公司在从事住房置业担保业务。经最近调查,有的担保、中介公司注册资本仅10万元。一些不具备担保资质的公司不仅违规操作,而且价格混乱,欺诈老百姓的事件时有发生。还有一些公司甚至违反规定,拒绝为中低收入家庭贷款购房提供担保。 今年7月1日即将实行的《行政许可法》,将住房置业担保行业列入非许可范围,但考虑到鼓励担保机构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贷款提供担保,仍给予了1年的过渡期,通过过渡期来建立全国性的住房置业担保体系。昨天,市房产局和人行南京分行营业理部,召开全市15家商业银行和省、市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人会议指出,目前我市只有南京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符合建设部及人民银行的要求,可以从事住房置业担保业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垄断。今后,按照市场准入规定,经过法定程序设立,具备相应条件,符合要求的担保公司,均可以参与竞争。 (编辑 小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