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城市建设十大弊病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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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15:16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5月20日电(记者徐旭忠)伴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建设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城市病”。这是建设部科技委副主任委员、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陈为邦在此间举办的全国中小城市发展论坛上指出的。 当前我国的“城市病”主要表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一、在城市发展规模上盲目求大,许多城市不看条件,小城市要变中,中城市要变大,大城市要特大,特大城市要国际化。 二、在建设过程中贪大求“洋”,盲目追求大马路,大广场、大草坪,盲目追求高层、超高层建筑,追求标志性建设,有些大城市盲目追求CBD。 三、一些城市的建设脱离实际,标准偏高。 四、城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数量惊人,城市形象杂乱。 五、城市建筑不协调,有些建筑单体不顾城市整体,有的个性过于张扬,不能形成良好的城市总体形象。 六、在旧城改造中,大拆大建,一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风貌受到破坏。 七、在有的文化名城,商业气氛过强,影响了历史文化特色,甚至有的地方制造假古董,破坏真古董。 八、在一些城市和风景名胜区,旅游建设破坏旅游资源。有些城市在建设规划中,不尊重自然山水,往往让人们“有山不见山,有水不近水”。 九、城市雕塑精品少,垃圾多;城市盲目绿化,移植大树成风,忽视乡土树种和草种,盲目引进外地品种。 十、小城镇建设中,有些地方盲目搬用大中城市的一套,追求形式,造成浪费。 陈为邦指出,在城市建设中,应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协调发展的方针,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城市规模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宜大则大,宜小则小,注意防止在规划建设中城市规模偏大,建设标准偏高,规划中盲目追求形式的不良倾向。那种不顾经济条件和实际使用的要求,片面地追求规模和奇特,不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将不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