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业市场贴出拆迁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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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2:23 京华时报 | |||||||||
作者: 毕磊来源: 本报讯(记者毕磊)朝阳区大黄庄的兴隆瑞丰市场开业才18天,18日,市场围墙上就贴出一份拆迁公示。昨天,市场商户到市场办公室讨说法,市场方随后证实该市场不会被拆迁。
位于大黄庄苗圃35号的兴隆瑞丰市场4月11日开始招商,5月1日开张营业,5月19日,市场商户在市场围墙上看到了一份18日贴出的拆迁公示:“在本公示公布之日起至2005年5月17日止,东起大黄庄;西至易初莲花超市范围内暂停新建房屋、租赁”等。市场商户井桂森说:“每家商户都交了五千到一万元的押金,还有一到两万的租金。开业才两周多,市场要是拆迁,钱就没有了。”井桂森与市场签的租赁合同第八条写明:因政府规划的要求,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记者看到,市场内大部分店铺已招到商户,有的店铺已开始营业。昨天上午,感觉受骗的市场商户到市场主任谭志强办公室讨说法。 昨天下午3点多钟,市场管理方贴出通知:瑞丰市场不属于高碑店地区拆迁范围。招商办公室负责人李桂红女士对此解释道:这次是高碑店乡地区的拆迁,市场用地是朝阳区园林局的苗圃,不属于高碑店乡。 朝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拆迁科的工作人员证实:拆迁范围是到四建宿舍前的一条小路,不是指整个大黄庄地区,主要拆的都是平房,瑞丰市场应该不在范围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