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8项承诺与合同同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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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2:23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阳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阳)昨天,市消协、市房地产业协会、市房地产开发促进会等机构启动了本市房地产企业“承诺销售放心房”活动时宣布,房地产开发商做出的8项承诺将与售房合同具有同等效果,并成为该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这“八项承诺”是:五证齐全,产权合法;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交付使用的房屋设备已在政府备案,且工程质量合格;出售现房面积与合同约定相符,预售房屋面积在国家允许的误差范围之内,依法计算公摊面积,明示房屋使用面积、套内面积数据;广告宣传内容真实;兑现《房屋质量保证书》承诺;保证房屋售后服务周到,服务承诺内容合同化;积极配合消协进行纠纷调节工作。 市消协秘书长娄凤梅表示,凡是签署了这8项承诺书的房地产开发商,都必须在今后的房产开发活动中严格履行自己的承诺。在其销售现场,必须将8项承诺对消费者公示。此外,该承诺还将成为其售房协议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果。 据悉,为了落实这一承诺,市消协、市房地产业协会等机构将对承诺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并公布了2部投诉维权热线供购房者监督,分别是:65888894、139013917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