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应为国家赔偿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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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2:26 京华时报 | |||||||||
作者: 何向东来源: 摘编自《南方都市报》 我觉得白彩珍被错误拘留一案,由“国家赔偿”后,还应该让吴旗县公安局局长张鸿翔来为“国家赔偿”埋单。白彩珍被错误拘留一案,是人为故意造成的。个人“滥用公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却由“国家赔偿”为他们的违法行为埋单———说是“国家赔偿”,其实质还是老百姓的钱。老百姓的钱是让他们为人民服务的,不是让他们胡乱作为的,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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