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事件是如何“制作”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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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2:26 京华时报 | |||||||||
作者: 汪金友来源: 摘编自《工人日报》 对这件事,看法很多:有人说白彩珍“公开侮辱他人”,理当拘留;更多的人说该县公安局长“公报私仇”“知法犯法”。而我最大的发现是:找到了一个“上访流程”。 为什么一些地方的群众上访总是层出不穷或者接连不断?剖析白彩珍案,就可以发现
第一个步骤是“遇到事就拖”。白彩珍家被盗之后,她当天就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这说明白彩珍是有一定法制观念的,而且对公安机关也充满信任。但令她失望的是,本来答应当天出警的派出所,却在10天后才到现场调查。 第二个步骤是“一找上来就烦”。白彩珍两次找县公安局长,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答复。无奈只得请主管副县长写下催办条子。不料此举却惹恼了公安局长,他又拍桌子、又瞪眼,说:“找谁也不顶事!”本来就不作为,本来就没有理,现在却比谁都烦、比谁都横,这让老百姓到哪儿去说理? 第三个步骤是“只许自己放火,不许别人点灯”。公安局的人可以不出警,可以不尽职,可以发脾气,可以不拿上级领导的批示当回事,而一个受委屈的农妇说了一句撒气的话,马上就被拘留。假如你是白彩珍,出了拘留所的大门以后,还有什么路可走呢?可能只有上访了。毕竟,中国还有能管公安局长的地方。 但愿这不要成为一个“流程”:遇事则拖———拖则被找———找则很烦———烦则很横———横则施压———压则不服———不服则访———访则不断。 反思起来,如果在上述“流程”的任何一个环节,相关人员能尽职尽责地管一管百姓的事,问一问百姓的冤,那么,矛盾则可能会化解,“流程”的下一环节肯定会不复存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