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设行政许可事项近半被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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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3:13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上海5月20日电(记者周凯)今天,记者从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在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前,上海市各级政府部门加紧对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凡是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公章”,都将退出历史舞台。 本次清理的由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总数为1240项,其中国家创设的有1036项,上海市创设的有204项。据悉,由上海市创设的1
这些将被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主要包括:地方设置的有关企业和组织设立的前置性许可、应当由国家统一设置的资格类许可、限制外地企业和个人在本市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许可等。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无权设定行政许可,上海市各区县政府机关正在对以前设置的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展开清理,确保这些“公章”如期停止使用。 目前,上海市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也在紧张进行。上海市现有的具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的164家机构中,有20家将失去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 为确保《行政许可法》实施,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正研究制定设定行政许可的程序、行政许可受理和办理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等配套制度,这些配套制度将在7月1日后陆续推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