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至少两年一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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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3:25 江南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20日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劳动工资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必须至少调整一次,并上报劳动保障部审核,确保职工的最低报酬权益。 王东进强调,要结合指导企业加强定额定员工作,研究单价与最低工资的转换问题;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职工的最低报酬权益。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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