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法者必将被法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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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3:4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沸腾 因介入一起普通民事纠纷,江西省乐平市农民程明清被检察院批捕入狱265天后又无罪释放。又因为程明清执意申请国家赔偿,反而在案情和证据没有任何改变的情况下,被当地执法机关重新起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附带赔偿经济损失。(详细报道见本报今日A15版)
读了报道,笔者觉得那些执法者简直就是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上,把公民当成了自己的婢女,想抓就抓,想放就放。然而他们没有想到,公民的法律意识已经空前地增强,“区区”一介农民竟然也知道提出国家赔偿了。 这本来是公民依法提出的正当要求,但是,那些执法者把自己的面子看得比公民的人权还要大。虽然目前的国家赔偿主要是由政府负责,而不是由具体执法者来具体承担,但是,国家赔偿一旦成立,就暴露了他们是办了错案,伤了他们的面子,甚至伤了他们的“自尊”。他们肯定在想:把你放出去就已经对得起你了,你居然还不依不饶,要把我们的错误捅出来———这岂能容忍! 怎样才能掩盖自己的错误呢?他们的办法是将错就错,干脆判定程明清有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于是,违反程序,无中生有……如果说他们第一次证据不足、超期羁押还可以算作工作失误的话,那么,他们这一次故意判处程明清有罪显然就是知法犯法、徇私枉法。 所幸的是,景德镇市和乐平市的少数“玩法者”的徇私枉法行为,终于大白于天下了。就像玩火者必自焚一样,笔者相信,这些玩弄法律的徇私枉法者,也必将被法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