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爵被判死刑“大快人心”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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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3:4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李辉 “我认为,这是一个大快人心的宣判,是一个正义对邪恶的宣判,是法律对社会公正的强有力维护。”这是昆明中院新闻发言人就马加爵案一审判决向社会各界通报情况时所说的。?穴详见本报今日A11版?雪
昆明中院新闻发言人的这番话,不禁让笔者回想起马加爵在海南三亚市落网的消息传到云南,云南大学举杯相庆的场面。从马加爵落网到宣判,本案留给社会、家庭等方面的沉重话题已经够多的了,但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这场审判,它不但不会给人一种“大快人心”的感觉,反而有种伤口被粗盐撒过的灼痛感觉。 “大快人心的宣判”之类的语言,不分审判对象和事件背景,在审判语言中用得过多,往往使我们忽略更深的问题。对马加爵的宣判,的确是法律对社会公正的强有力维护,也的确有“快”的成分,但更多的还是“痛”的感觉。 人心都是肉长的,别说“大快人心”了,就连被害学生的亲人听到宣判也没有多少“快”的成分。据4月25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加爵死刑后,被害学生邵瑞杰的父亲却禁不住潸然落泪。他说:“我的心情很悲痛,很沉重,马加爵虽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也无法弥补我们的损失和创伤。”而在不远处落泪的另一位老人———唐学李的父亲则一遍遍地说:“我很难过。”再看看背负着沉重十字架的马加爵的父亲,心理备受的煎熬更是无以言表。因此不管如何解释,对马加爵一审判处死刑的宣判都无法“大快人心”,马加爵因琐事积怨就无情剥夺4个同学生命,同时剥夺5个家庭希望的病态之举,势必给社会留下痛苦而漫长的记忆。 因而,若要更准确地表达,我认为这是一次令人沉痛反思的审判,是一个要让社会和道德秩序的防线不再一次次溃决的审判,是一个需要亡“马”补牢、让类似悲剧不要重演的宣判。 其实,对马加爵一审判处死刑还不够。在教育和道德,在文明和社会的另一种“法庭”,也应该对马加爵的杀人悲剧进行“审判”。只有让这种“法庭”成为心理健康教育的“咨询站”,成为防止青少年心理裂变的“观测站”,让蔑视生命的灵魂从此学会尊重他人的生命,让缺乏理智的心理导火索及早掐灭,让剥夺他人性命并自我毁灭的悲剧不再如此发生,只有达到这样积极的“审判”效果,才可称得上真正的“大快人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