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修订GDP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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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3:47 新京报 | |||||||||
经初步核实,2003年GDP增长率由10.5%修订为10.7% 本报讯(记者申剑丽)北京市统计局昨天发布消息,按国家统一规定,市统计局首次按照新核算办法,对2003年北京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进行修订,GDP增长率由10.5%提高为10.7%。
据悉,为提高经济数据发布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国家统计局去年底发布了《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改革》的规定,将年度GDP核算改为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与传统做法相比,此规定增加了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今后,各地统计部门将按照新办法对GDP初步核算数据进行修订,并按照国家统计局“GDP及时核实,并向社会公示”的原则,每季度发布一次。 今年1月15日,市统计局公布了2003年北京市地区GDP为3611.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5%,这是在当年12个月的进度统计资料基础上进行的初步核算数据。 今年5月份,依据各专业的年报数据,市统计局对初步核算数据进行初步核实后,2003年,北京GDP为3663.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7%。与初步核算数据比较,北京经济总量增加了51.2亿元,增长率提高了0.2个百分点。(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