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杀害襄汾组织部长”一案二审两名凶手还是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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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4:02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康景林)2002年,四名歹徒闯入襄汾县组织部长张志勇办公室内将其麻醉后绑架出县委办公室杀害。其中两名歹徒王浩珍、张锋落网后,一审被临汾中院判处死刑,两名罪犯不服提起上诉。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两名主凶犯被判处死刑,另外两名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2年7月,王浩珍、张锋与李晋军、邢红安(二人均在逃)密谋策划绑架襄汾县组织
本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法维持了临汾中院一审判决,并核准了对王浩珍、张锋二人的死刑判决。 (山西晚报) 山西日报,转载或镜像请先与我们取得联系,谢谢! 繁简通软件由北京东方之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大汉网络技术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