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赖”早该这么下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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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4:3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高立学 5月18日,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正式向社会各界公布广东省第一号“限制高消费令”,该法院有关负责人说,在法官们执行法院判决过程中,始终有部分人恶意逃避债务,为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他们借鉴了国内外一些惩处赖债者方式,列出了具有典型性的44名赖债者的名字,这些赖债者从此被限制任何形式的高档消费行为(诸如乘坐出租
限制“老赖”高消费?痛快!但痛快之余,我凭直觉就能猜到一些人会对此提出质疑,他们会说赖债者固然有错,但毕竟是人,是人就有权利,凭什么要对人家做出这样那样的限制?果然,当我打开网页找到这则新闻时,已然看到不少人在为“老赖”打抱不平:“难道杨白劳连给喜儿买根红头绳都不行吗?”我哑然失笑,杨白劳给喜儿买红头绳当然可以,但如果他给喜儿买金戒指就是不行!更何况,黄世仁是以高利贷手段欺诈杨白劳,而“老赖”则是在以无耻欺诈债主———这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谁也没有阻挡赖债者进行最基本的衣食住行,但他们进行高消费则不仅是一种对债主的掠夺,更是对良知与道德的奚落与嘲弄,理应受到约束。 禅城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说,他们是在借鉴了国内外一些惩处赖债者方式后才这么做的。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个“他山之石”应是新加坡。在新加坡官方的资料库里,存在着一群被打入“穷籍”之人,这些人不得乘坐轿车,不得出国旅游,甚至不得消费高档烟酒。所谓“穷籍”,乃该国强迫那些生意失败负了债而无力偿还的破产者必须承担责任的一种强制手段———请注意,这还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老赖”———凡入了“穷籍”,不仅在衣食住行方面有许多限制,所有银行户头也被关闭,官方委托人会协助其开设一个储蓄户头,其薪水收入的半数用来偿还债务,直至全部清偿才能“重新做人”。 一边是“可怜”的破产者,有可能确实想还而无力偿还;一边是恶意拖欠的“老赖”,从这一点比较来讲,佛山的“限制高消费令”简直太“仁慈”了。但我不觉得新加坡的做法有什么“残酷”,恰恰相反,正是这种严刑峻法才为人们尊崇道德、讲求诚信提供了保证。正因如此,我不仅为佛山的做法叫好,更希望将其向全国推广,让他不仅可以约束“民间老赖”,对一些“公家老赖”也同样适用,只有这样,才能医治当前社会诚信所出现的危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