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送“老板”一半揣腰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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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6:29 北京青年报 | |||||||||
贵州 新华社电 侵占、贪污公款400余万元,一半送“老板”,一半揣腰包,自以为“天塌下来有人顶”。在“老板”相继落马之后,这一道用巨额公款加固的腐败防线随之溃决。日前,慷国家之慨的贵州省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总经理何开智被贵阳市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998年夏天,时任贵州省交通厅厅长的卢万里与贵州省桥梁工程公司总经理的张有德(两人均另案处理),到桥梁公司承建的广州丫髻沙大桥工地检查工作。在此期间,卢万里向时任桥梁公司副经理兼大桥项目部经理的何开智索要一套房屋。经何开智与张有德商议,决定3人各买一套房屋,由何开智委托其在深圳经商的同学李某代办购房手续。 法院审理认为,何开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建筑材料发票、低价高开、收入不入账等手段,侵吞、贪污公款达434万余元。除220余万元用于购买房屋送他人外,个人实际贪污公款20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但鉴于在组织尚未掌握其贪污犯罪的情况下,能够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同时,具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立功表现,且在审理中认罪态度好,已全部退交其犯罪所得财物,故作出上述判决。1 作者:何云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