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湖北省“严管”车辆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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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7:04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李昌建通讯员谢先国、宋筱清报道:即日起,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登记及其驾驶员考试、发证,由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交警支(大)队车管所负责办理。 从2004年5月20日起,交警大队办理暂住人员的摩托车注册登记必须报经交警支队车管所批准。延伸办理机动车牌证窗口必须严格审批。县级车管机构办理汽车注册登记必须由交
根据有关规定,对一年内(含一年)即将报废的机动车即使进行了交易,车管机构不得办理转移登记。对违规违法办理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的,除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违规违法所收取的规费全部上缴交警总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