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国企老总半贪半送公款400余万元领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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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7:12 山西日报 | |||||||||
侵占、贪污公款400余万元,一半送“老板”,一半揣腰包,自以为“天塌下来有人顶”。在“老板”相继落马之后,这一道用巨额公款加固的腐败防线随之溃决。 日前,慷国家之慨的贵州省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总经理何开智被贵阳市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
为官帽,购买豪宅送领导 1998年,时任贵州省交通厅厅长的卢万里与贵州省桥梁工程公司总经理的张有德,到桥梁公司承建的广州丫髻沙大桥工地检查工作。在此期间,卢万里向时任桥梁公司副经理兼大桥项目部经理的何开智索要一套房屋。经何开智与张有德商议,决定3人各买一套房屋。为筹集购房资金,何开智指使丫髻沙大桥工程钢材供应商梁某等人,以虚开钢材发票和加大钢材价格等手段,套取大桥工程款330万余元,用来支付这3套位于广州“荟雅苑”商品房房款。 揣腰包,巨额公款不入账 1993年,贵州省公路桥梁公司与省公路局下属的各公路总段合作,以公路桥梁工程公司名义参加深汕线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并中标。1999年初,深汕线项目部完工后尚剩余资金98万余元,交给何开智处理。何开智将其中的58万余元公款占为己有。 2000年5月,何开智时任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总经理。他将广东交通发展公司应交路桥公司的工程管理费49万余元占为己有。 违规操作,公款付“中介费” 2000年初,何开智在任省桥梁公司副总经理兼广州丫髻沙大桥项目部经理期间,为给路桥公司今后承揽工程铺路,他找到深圳平保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某某,让其为路桥公司联系工程。同年4月,在广州番禺德兴大桥投标过程中,马某某向何开智索要“中介费”。何开智擅自安排丫髻沙大桥项目部财务人员将属于桥梁公司的工程款100万元汇到平保信公司,支付了“中介费”。 法院审理认为,何开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建筑材料发票、低价高开、收入不入账等手段,侵吞、贪污公款达434万余元。除220余万元用于购买房屋送他人外,个人实际贪污公款20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但鉴于在组织尚未掌握其贪污犯罪的情况下,能够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同时,具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立功表现,且在审理中认罪态度好,已全部退交其犯罪所得财物,故做出上述判决。(据新华社贵阳5月20日电) (山西日报)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聘信息 联系方式 帮助信息 网站律师 晋ICP证010003号繁简通软件由北京东方之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