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出台 落选不撤出 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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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7:23 新华网 | |||||||||
晨报讯(首席记者张晓莉)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怎么办?业主迟迟不交物业费怎么办?昨天出台的北京市第一个《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上述问题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据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此次制定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就是要通过合同进一步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包括服务内容、质量、费用、违约责任等,使物业管理更加有法可依。
比如,前一段业主反映比较多的物业管理公司拒不撤出问题,示范文本在违约责任中明确,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示范文本对物业管理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业主的行为也进行了相应规范。 据介绍,为配合去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相应制定了5个示范文本,前4个——《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已相继出台,《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完成标志着本市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合同示范文本体系已建立起来。(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