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羁押电脑自动警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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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7:31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从5月中旬起,在长沙市岳麓区、衡阳市衡山县,如果民警在办案中有超期羁押行为,电脑将提出警告,并留下备查纪录。这将有效防止超期羁押行为的发生。 省公安厅于5月中旬开始在岳麓区、衡山县两地试点,率先推行“湖南公安网络执法监督系统”,将民警执法活动置于省公安厅直接监督之下。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汤向荣称,此举将从源头上避免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试点成功后,这一系统将向全省推广。
据汤向荣介绍,该系统是一个集网上监督、网上执法评估、网上统计查询为一体的公安业务系统,可利用计算机自动化的优势,对违反法律和执法程序的行为发出警告或拒绝执行。汤向荣举例称,系统中行政案件的《收缴物品清单》与《收缴物品决定书》是同时生成的,也就是说,只有经领导审批同意,民警才能作出收缴行为,从而彻底解决了民警在呈报领导审批之前就已开具了《收缴物品清单》、随意收缴涉案财物的问题。 该执法监督系统包括接警处警、行政案件处理、刑事案件处理、留置系统、告警信息等11个功能模块。记者 王冠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