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不起诉通知书 刘晓庆已被解除"取保候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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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7:37 新华网 | |||||||||
公司税案全部了结 晨报讯 (记者 颜斐)昨天,晓庆公司税案的两位代理律师向记者透露,刘晓庆姐妹已收到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下达的不起诉通知书。 据了解,检察院不起诉通知书是本月10日和11日分别下达给刘晓庆姐妹的。在被羁押
两位律师李肖霖和钱列阳都不愿就此事发表过多看法。李肖霖告诉记者说,由于靖军和晓庆公司在一审判决后均未上诉,随着刘晓庆“取保候审”提前解除,可以说晓庆公司税案已全部结束。他认为,不起诉、不经法院审判就意味着无罪,只有经过法院宣判才是有罪的。钱列阳说,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可以对以下几种情况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犯罪情节较轻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有罪证据不充分或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的。 目前,被判刑三年的靖军正在服刑中,晓庆公司也已在法院判决前将偷税款全部补缴。(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