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站不该设在小区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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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7:49 宁夏日报 | |||||||||
去年12月底,银川市郊区液化气有限公司在紫园小区39号楼下一间营业房开设了供气站,房间内存放了许多煤气罐,给周围居民楼带来安全隐患。记者在现场看到供气站旁边有一家在卖炸油饼,土炉子支在门口,火花飞溅。紧靠供气站的38、39两栋楼居住着近百户人家,东面还有一个菜市场,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为了安全,今年3月初居民向银川市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据说工商、消防、城管及金凤区政府联合下文限供气站半个月之内搬离,但时间已过了近3个月,供气站还在营业,他们不知还能找哪个部门。
这家供气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小区内设供气站是经消防部门批准的,并规定供气站里每天存放的煤气罐不准超过10瓶,目前他们正在另找地方,等找好后就搬离小区。记者还看到离这个供气站不远处还有一液化气换气站也设在居民楼下。(本报记者杨云霞实习生 张志伟)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