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死谁手难煞法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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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7:52 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东营5月20日电 一方提出,梅花鹿死亡是受施工噪声惊吓所致;一方声称噪声没超标。近日,利津法院遇到一起难断的纠纷案。 2001年,利津县陈庄镇孙某与他人投资从事梅花鹿饲养。2002年12月份,附近一大型工程开工。2002年12月份至2003年3月初,孙某的鹿陆续死亡8只。饲养者将施工单位诉至法院,要求赔偿78000元。
在庭审中,原告证明鹿是无菌死亡,认为鹿死是因施工噪声所致。被告也提交了检测报告,证明施工噪声没超标。 法院三次开庭仍无法查清事实。最后,经协商,施工单位同意支付27000元作为赔偿,原告撤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