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手伸进银行款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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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7:52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烟台讯 因为依靠工资不能实现自己的“大款梦”,便把银行的款包当作自己的钱包,随时取用。5月17日,烟台中院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1年。 22岁的高某2001年中专毕业后被安排到烟台从事银行工作。他先后做案30余次,非法占有公款33万多元。(晓博 孙静 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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