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增新条款 顶风作弊取消各科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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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8:02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金报综合消息教育部昨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简称《办法》)的有关情况,该《办法》19日正式签发施行。 《办法》统一了各项国家教育考试的违规处理措施。将高考、成人高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的违规处理并入同一办法,但博考、四六级考暂时不在此列。
《办法》加大了违规的处理力度。考生违纪取消其该科成绩;考生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的各科成绩无效,自考考生作弊视情节轻重可同时停考或延迟毕业1-3年。考试工作人员违规将给予行政处分,甚至开除或解聘。考试机构因管理不善造成考试纪律混乱的取消当年和下一年在当地承办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