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客咖啡宣传“违宪”(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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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8:20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段芳宇 尹晓晖 梁爽)“1983~2002,从日本、台湾到中国,赛客(SE-ICO)咖啡馆……”位于沈阳中街某大型商场三楼的赛客咖啡馆的餐牌上清楚地写着这样的语句。 国内30多家连锁店宣传单都这样 5月20日,赛客咖啡馆。餐牌封底上,一幅占据了1/2页面的黄绿色的世界地图很是显眼。 在这幅只有亚洲部分的世界地图上,在三个位置分别绘有同等大小、同样颜色的三个红点,旁边用同样颜色、同样大小的字体标注着“CHINA(中国)”、“TAIWAN(台湾)”、“JAPAN(日本)”,地图上面写着“1983~2002,从日本、台湾到中国,赛客咖啡馆……” 北京韩汶堂禧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北区执行官孙磊告诉记者:“餐牌从文字到内容是由设在北京的中国总部策划的,并经日本总社核准后,由总部负责印制并向分布在中国大陆的各连锁店发放。” 据了解,相同内容的小册子在“赛客咖啡”中国大陆的30多家连锁店里都可以见到。 提及台湾连锁店的情况,孙经理表示,她了解得不多。 中国总部:没有问题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赛客咖啡中国总部。 “目前我们的言辞表述上没有什么问题,没有那种政治化的概念。”一位执意不肯透露姓名的男性负责人表示,这种表述只是指三个地区在同时发展。 他介绍,现在的餐牌是第一版,“下次我们会把香港也标注出来。这里不存在其他问题和所谓的‘并列’,每个人的理解都不同,也不应该这样理解。”该男子对记者的提问表明了他的态度。但随即他又说,即将改版的餐牌中没有地图和这类文字。 工商局:内容违宪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 “要说严重,它违宪。”广告监督管理处孙向平对此事定义。 孙向平进一步解释,这种小册子属于印刷品广告,就他看到的文本形式,在内容上违反了《广告法》。目前工商部门只对药品、保健品等8大类广告的发布进行发布前审查,其他类别的广告只进行事后追究。 “这种小册子不在北京工商部门的发布前审查范围内。”孙向平表示,“工商部门有责任对这种印刷品广告进行事后追究,一旦发现违规、违法现象,将按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方式有:责令停止发布、责令改正、处以广告费用1~5倍的罚款。” 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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