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家教莫碰“高压线” 教育局明令“六不准”, 违规最重处罚可解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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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8:52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薛蕾)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现有二三千人在从事有偿家教,其中不少是中小学在职教师。昨天,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六不准”的规定》,以加强行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教,全面提升教育形象。 这“六不准”是指在职教师,一不准在工作日时间从事有偿家教;二不准对本校学生从事有偿家教;三不准从事没有履行纳税义务的有偿家教;四不准从事招收多名学生以班级
多年来,一些教师一下班便门庭若市,家门“繁荣”有甚于校门。这种有偿家教导致了种种弊端:有的老师家教搞题海战术,学生不堪重负,少数学生还患上“家教依赖症”,上课不专心听讲,只等晚上“进补”;有的教师上课“留一手”,为课后搞有偿服务“打埋伏”;有的甚至对不请自己当家教的学生“横眉冷对”,导致师生关系充满“铜臭味”。还有的老师为躲避检查,带着学生四处“打游击”,给学生安全和健康带来不安全因素。 过量和无序的家教影响教师的本职工作,也损害教师的社会形象。前些年,我市持续开展过“万人签名承诺”等弘扬高尚师德、抵制有偿家教的教育活动。但对什么是有偿家教、什么情况下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对有偿家教有哪些制约措施,始终不甚明了。加上社会需求有增无减,家教行为在锡城有逐渐蔓延趋势。 “六不准”给热衷当家教的在职教师套上了“紧箍咒”。在职教师除了上课,凡是有辅导、培训、进修等任务在身的时间,都应视作工作日,不得请假从事有偿家教。对本校学生,不论其是否在自己任教班级,教师都应尽到教育和辅导的义务。另外,不管是个别辅导,还是集体开班,以赢利为目的的家教行为都应依法纳税;如果学生数量上了规模,还应视作社会力量办学,必须申领办学许可证。同时,学生和家长也应对进行家教的老师、地点和其它上课条件有所了解,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把“六不准”作为对教师的工作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对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包括批评教育、扣发工资奖金、取消当年评优和评职称资格、年终考评定为不合格、缓聘、待聘等,直至按聘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