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解除“取保候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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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8:59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据《深圳商报》报道,刘晓庆已收到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下达的不起诉通知书。 据悉,不起诉通知书是于本月10日、11日分别下达给刘晓庆及其妹妹刘晓红的。这就意味着取消了刘晓庆“取保候审”的身份。
据悉,近日,刘晓庆前往义乌市,为电影《春花开》体验生活。这是她15年来首次接拍电影。刘晓庆在影片中扮演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与两位青年男子产生了一种暧昧的关系。(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