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配“双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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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9:04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支玲琳井晓东)今后银行提供给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将获得双重保障———财政担保之外,还有国家政策性银行的再担保。昨天,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在全国率先与上海银行和中投保上海分公司,就中小企业担保贷款及再担保业务达成合作协议。这标志着酝酿已久的国家政策性银行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提供再担保业务的工作进入正式操作阶段。
根据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将在中投保上海分公司和上海银行合作框架的基础上,对中投保为上海银行提供的担保金额的50%承担再担保责任,从而进一步分散信用担保的运作风险。此次合作期限为五年,三方合作项下的担保贷款累计总额将不超过120亿元。据悉,作为上海地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主要银行,在过去的五年中,上海银行通过与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的合作,累计发放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54亿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