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必须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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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9:04 沈阳今报 | |||||||||
于连 可以肯定地说,毒蘑菇跟其他有毒食品一样,绝对不是新出现的,但为什么这次追查又是起于央视的曝光?这颇值得玩味。每次“人祸”发生后,都有有关部门对肇事者“严肃处理”、具体部门“全面排查”,可此类事故还是不断重复出现。本来寄希望于食品安全体系的建立,可是有法不依让这个体系形同虚设。
细究缘由,某些监督管理部门从名义上看是曾经执过法了,但此类大棒“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执法,类似于避重就轻的逢场作戏。从另一个角度助长了违法违规的气焰。 对于同一个事件可宽可严,完全由执法人员掌控,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法律法规可能成为一个面团,捏成啥形状完全是某些人随心所欲。必须从规范职能部门行为、清理执法条款入手,对那些“自由裁量权”过宽过泛的法规条款修订和完善,最大幅度地细化“裁量”标准,最大限度地控制“自由”定量。对于某些披着执法外衣大捞个人好处和小团体利益的害群之马,要依法严惩。可以根据“死框框”,把制造有毒食品的相关责任人“框死”,也让与其有瓜葛的个别职能部门相关人员没机会钻法律空子。 惩罚能够落实到位,才能显示出惩罚的效力,有效的惩罚才能让受罚者知道厉害,尝到厉害才能在以后要犯事前掂量掂量。不但在打击有毒食品上如此处理,对待其他事件也应该这样。 背景事件 今天今报本版报道了沈城排查有毒蘑菇事件,结果是有毒滑子蘑暂未流入沈阳,相关样品正在化验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