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博士局长被伤害案宣判 两被告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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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9:32 河南报业网 | |||||||||
(记者 马国富) 备受平顶山市民关注的包工头雇凶伤害该市规划局局长荆建刚一案,5月19日有了一审结果。被告人曹彦杰、刘帅伟被平顶山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洪东、代勇敢、孙红闯、刘永彬被判处5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庭审理查明:2002年10月,王洪东在该市黄楝树小区开发商品楼,因缺少规划手
据了解,荆建刚是该市唯一的一个博士局长,在全省也是为数不多的博士处级领导干部。案发后,该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人民对此案非常关注。警方派出大量警力,迅速侦破了此案。 河南法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