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个保安8个贼 大连一大厦自雇保安引狼入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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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9:34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沈阳5月20日电据《辽沈晚报》报道,因监守自盗,5月19日大连一家大厦雇佣的14个保安中有8个被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判处半年到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去年6月14日,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派出所接到报案,辖区内港湾广场附近某商厦发生盗窃案,27楼一经理办公室抽屉里的1.12万元现金被盗。办案刑警通过内部走访,了解到这家大厦有10多人曾被偷过。刑警们分析后认为,这些案件很可能是内盗,而嫌疑最大的是
当日下午,刑警们召集大厦所有保洁员和保安人员开会,要求作案人立即投案自首。随即,2名保安投案自首。经过审理,又有6名保安因监守自盗被拘捕。而大厦一共只有14名保安。据办案刑警介绍,从2002年10月到2003年6月,这8名保安在大厦内共作案13起。他们利用值夜班的机会,以某个房间灯未灭或者窗户没有关严为借口,到消防监控中心骗取大厦备用钥匙。开门入室盗窃,或从卫生间窗爬出,再从外面把写字间窗打开,进行盗窃。 据介绍,这14名保安都是大厦自己雇佣的。大连市中山区保安服务公司经理张成师说,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批准成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才可向社会提供保安服务,企业、宾馆无权自行向社会招聘保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