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数公积金基数将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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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9:34 现代快报 | |||||||||
快报常州电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从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将以2003年度常州市区城镇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为标准,即18288元每年,平均每月则为1524元。灵活就业人员可自由选择两个险种中的任何一个,既可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每月缴纳医保基数的10%%,另加5元的住院保险;也可按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投保,每月缴纳医保基数的4%%。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改为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或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后改为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后只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退休时要求享受
又讯记者昨日从常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04年度常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将在7月1日调整,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最高为5000元,最低为当地上一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2004年度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1998年12月1日起工作的职工)住房补贴个人缴存比例基本不变。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将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为录用之月的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按照调整后的规定,因服兵役、内退离岗的职工,单位仍将按规定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属新职工的还应缴存新职工住房补贴。 作者:记者 韩琦刘劲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