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上救援方案出台库区搜救30分钟内必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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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9:43 中国三峡工程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文捷)日前,重庆市首部《水上险情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出台,该《预案》明确规定,库区水域发生海损事故,海事部门搜救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搜救(自然航段40分钟内)。 据了解,该《预案》根据性质和事故等级的不同,将水上险情确定为A、B两个应急救援级别,A级为重特大险情及事故应急救援,分为8种情况,即遇险人员超过30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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