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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处罚,教育部:高考一科作弊所有成绩作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10:02 龙虎网

  【龙虎网讯】据千龙网转引中国青年报消息:从今年开始,教育部将对高考等国家考试中的作弊行为作出严厉处罚,只要认定一科考试作弊,所有科目成绩即全部作废。

  教育部考试中心副主任梁育民今天说,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是国家选拔和培养人才的重要形式。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多年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但是,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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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渗透和侵蚀到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试违纪和作弊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地区甚至还出现了集体舞弊事件。

  据了解,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和教育部先后颁布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18号令,1992年)和《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27号令,1998年),对自学考试、高考、成人高考的违规处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但随着社会发展,原有的这些违规处理办法有加以统一完善的必要,主要表现在:各项国家教育考试的原有的违规处理办法不尽一致;部分规定内容可操作性不强,处理力度不够;由于当时的原因,缺乏对考生携带通讯工具和其他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有效制约;新形势下考试机构和考生之间的法律纠纷增多。

  梁育民说,为打击考试作弊行为,教育部于5月19日正式颁布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原有规定比,新的处理办法具有以下特点。

  一、统一了各项国家教育考试的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办法将高考、成人高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教育考试的违规处理工作统筹考虑,并入同一处理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违规处理不一致的问题。同时明确规定“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国家教育考试的具体实施”,“负责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或者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二、增加了一些形势所需的违规处理条款。如,对考试中考生携带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使用通讯、电子设备传递试题答案或信息等行为都做出了明确的处理规定。针对考试诚信问题,处理办法规定教育考试机构要建立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作弊考生信息,接受社会查询并向招生单位提供。

  三、提高了有关违规处理条款的可操作性。处理办法将违规行为分为“违纪”和“作弊”两类。对考生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具体分成违纪9种和作弊14种;对监考等考试工作人员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具体分成违纪9种和作弊10种;对考试机构和考点因管理不善所产生问题的处理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加大了违规的处理力度。处理办法规定,考生违纪取消其该科成绩;考生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的各科成绩无效,自考考生作弊视情节轻重可同时停考或延迟毕业1~3年。考试工作人员违规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考试机构因管理不善造成考试纪律混乱的取消当年和下一年在当地承办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资格。

  五、规范违规处理程序,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处理办法对如何认定和处理考生违规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还规定,对考试机构所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考生,有申辩和要求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考试机构处理错误给考生造成损失,应予以补救。

  据了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除适用高考、成人高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等考试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各级各类教育考试的违规处理可以参照执行。

  梁育民说,处理办法的颁布将有助于进一步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性,对各种违纪、作弊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从今年高考开始,考前不仅要做好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还要通过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形式将新的违规处理办法告知参加考试的每一个考生,在广大考生中进行考试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

  作者:刘万永

  (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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