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始实行新水价 居民用水每立方米2.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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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10:13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逐步建立激励节约用水的水价机制,我市开始实行新的供水价格。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2.60元,含污水处理费0.60元。 新价格自5月份抄见水量起执行。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的。据介绍,我市水资源严重匮乏,但在生活中仍存在一些浪费水资源的现象,为以合理的水价制约浪费水的行为,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市决定对自来
上述价格未含污水处理费。其中,对未实行抄表到户收费的,实行趸售价,按规定价格90%收取。新价格自5月份抄见水量起执行。关于污水处理费的收取,污水处理费标准按供水量85%折算。污水处理费实际征收标准:居民每立方米由0.50元调为0.60元;工商企业及其他单位每立方米由0.58元调为0.70元(含市政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以水为原料的生产单位继续执行市价199847号文件的有关优惠政策。农业、园林绿化专项用水免征污水处理费。自来水管网供水的用户自5月份抄见水量起执行;自备井供水的用户自6月1日起执行。 | |||||||||